创业公司在创业之初,首先就是要打响品牌,换言之,就是得有一个叫得响,能让大众记得住的名字。但是呢,往往一个不小心就掉进了“注册商标纠纷”的坑里,大部分初创公司都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那么,注册商标真的是创业公司发展的“拦路虎”吗?对于高速发展中的创业企业来说,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怎么做才能不让自己辛苦打造的品牌形象付诸东流,不让自己努力赚的钱成为赔款装进别人的口袋呢?
注册商标不及时,产品上市才发现做不了商标
“快”是在互联网时代创业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但有时候发展过快,就容易发生有的企业在产品发布之后还没有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
商标在这个快餐文化的时代,想要容易被别人记住,首先是快;在现代生活节奏快速的情况下,标志设计要一目了然,简练明确; 其次就是准确性,也就是反映内容的准确性,公司、集团、商社、商品的性质特点,要紧紧地把握住;再次是信息量,就是反映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举个“栗子”。易行网是一家创业企业,是家从事汽车方面业务的网络公司。起初他们并没有做注册商标方面的查询就制作了自己的商标,将“易行”二字进行艺术化处理。当公司小有成就之后想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才想起来将自己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
仅在注册商标查询阶段就可以发现,叫“易行”的商标多之又多,这些都成为这家初创企业商标注册申请的阻碍。产品已经上市然而商标却有侵权风险,一旦企业被起诉注册商标侵权,最直接的伤害往往是——产品或服务在纠纷解决之前被禁止再上线使用了。
这种情况主要是创业公司经营者本身缺乏商标先行的意识,也对商标注册缺乏了解,认为只要取个名字就能进行注册,所以一直拖到产品上市,才发现原来商标注册遵循“在先原则”,他人近似或相同商标申请或注册在先,自己的注册商标不能通过审核,届时反而影响自己的商业计划的实施。
产品上市之后,尚未注册商标,导致被抢注
EVISU,它标志性的“M”字图案相信很多潮人朋友都认识,名字取自日本海神惠比寿,在国内它一般被称为福神。13年品牌方邀请陈冠希作为亚太地区代言人,让这个日本品牌在国内获得了更高的曝光度和关注度。
在国内专柜一条牛仔裤的价格在1500元人民币左右,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并不便宜。但奇怪的是,福神在韩国价格却很低,几乎是国内价格的一半。有很多国内去旅游的朋友看到这么便宜都会一买买上好几条,甚至买来送人。然而他们却不知道,韩国的福神即使是注册商标一样,名字一样,却是不折不扣的山寨货。
当初日本EVISU刚开始有点知名度的时候,韩国的商人就暗搓搓的抢注了EVISU商标,还坚称自己是日本发源的正品。 曾经有媒体报道过韩国EVISU的山寨事实,对比了两种EVISU,发现韩国版质量做工跟日本版比都差很多。日本EVISU创始人山根英彦对韩国商人的这种行为很愤怒,因为很多韩国的年轻人一直以为他们明洞的大街上卖的EVISU就是日本知名潮牌。
被照抄名字和设计的日本EVISU于2008年在韩国法院起诉了韩国EVISU,最后却败诉了,韩国的EVISU彻底了成了合法山寨品牌。胜诉之后,他们大肆营销,请了很多明星来代言自己的产品。 这种事情发生后,通常创业公司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联系到在先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去协商转让,支付昂贵的转让费,或者放弃该商标,启用新商标。从创业的角度来说,这两种结果都对企业的影响非常大。 选择注册商标不谨慎,导致被驳回 注册商标申请因为“近似或相同申请或注册在先”被驳回,这是审查时的“相对理由”,商标法还规定了商标不能被注册的“绝对理由”,一旦触犯这些商标禁用条例也会被无情驳回申请。而这些专业知识未必是创业公司经营者有所具备的,所以就会出现加入一些禁用元素后,再去进行注册商标申请这种情形。 主持人李晨(非大黑牛)想给自己经营参股的公司申请个注册商标,就向当地的商评委递交了个商标,没想到这个商标却没通过审核,被批不能用,需要重新想一个。到底是什么样的商标还能不通过呢?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这个缩写的意思,它是近年来网络上少数人用来谩骂的国骂缩写,你们懂的。商评委给出的意见是,这几个字母在网络上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固化,会让人在看见它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想到这几个汉字,这对大多数上网群众来说,都有不良的影响。尤其现在上网的群众还多是青少年,他们在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上尚不健全,所以对他们产生的影响将更加深远,因为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所以选择注册商标需要谨慎,否则前期付出的推广努力和已经建立起来的品牌效益只好付诸东流。 创业企业的商标保护为什么重要? 创业型企业与长久发展过来的大中型企业无法相比,他们即使因为注册商标问题造成了一定损失,有能力快速应对以补救损失。反观对初步成型的创业型企业来说,陷入商标纠纷之后,付出的代价往往是惨重的: 1、产品被迫下架。一旦企业被起诉商标侵权,在解决纠纷之前,产品肯定是不能够上线并且销售使用的。 2、发生注册商标纠纷后,企业的商标侵权一旦坐实,往往首先想到的就是更换商标更改名字,更换品牌名称定然会导致企业的品牌经营功亏一篑,长久以来在品牌形象上的投入打了水漂,还可能面临着被消费者或用户质疑信誉。 3、企业在商标纠纷中败诉之后,面临的另一大伤害就是巨额的赔款。受害者索要赔款是理所应当的,而国家近年来也在强调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注册商标纠纷的赔偿金额越来越大轻则十几万,重则上百万,这么多的赔偿金对于还指望拉投资的创业企业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诸多的血泪史证明了品牌无小事,它是一种信息资源,具有传递信息的功能;它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集中表现;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它是企业进行市场竞争的锐利武器。只有从一开始就谨小慎微,才能避开日后巨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