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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月饼的商标案:30类“中秋韵”被驳回及各大商家的月饼之争

发布时间: 2019-09-12 16:10:18  来源: 中华商标杂志  浏览量: 160

        近日,中国市场监管报发布的一则新闻《上千盒假冒“广州酒家”月饼被查》引发广泛关注,一些不法分子盯上,制作假冒“广州酒家”品牌月饼,从中牟取暴利,欺骗消费者。这已不是首次破获的假冒“广州酒家”月饼案件。2017年9月,东莞金元宝罐厂被公安机关查处,涉案当事人员陈浩峰、胡妙森于2018年5月10日最终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根据侵权类型,侵犯商标专有权将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我国《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亦有相关规定。在此,小编也提醒生产经营者一定要学法懂法,否则,很可能付出沉重的代价。假冒月饼花样多,山寨月饼蒙惑消费者。在此,小编提醒大家:购买月饼请选择正规、有官方授权的渠道,避免买到山寨、无中文标签等可疑月饼。

         商标起名有讲究  注意事项要牢记

          仿名牌不如光明正大创品牌。但是,初创企业在创立初期很容易忽视商标问题,因此,重要的事情小编在此再强调一遍:“市场未动,商标先行”!那么,对商标品牌有了足够的重视之后,该如何为月饼品牌起个好名字呢?比如,“冰皮”“流心”等是否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在月饼上呢?将含有传统节日名称“中秋节”的词语申请注册为商标是否可以呢?

(一)将“冰皮”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在月饼上的商标状态概况

         经中国商标网查询可见,截至目前,以商标名称“冰皮”进行检索,可检索到15件商标。

           其中,大班面包西饼有限公司2007年10月22日提出申请将“冰皮”注册在第30类“月饼”“糕点”“蛋糕”等商品上。

           目前,该商标流程状态如上图所示。

          “冰皮”被注册成商标,曾引发很多业内企业的担忧。有企业表示,冰皮月饼早就是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的月饼分类之一。那么,冰皮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在月饼上,是否有效?上海恒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商标代理人梅小平认为,在《商标法》中明确提到,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二)将“流心”作为商标注册在月饼上的商标状态概况

            那么,将“流心”作为商标注册在月饼上呢?

          经查询中国商标网可见,截至目前,以商标名称“流心”进行检索,可检索到58件商标。其中,有3件是将“流心”一词申请注册在第30类上。

          广州市番禺区金花食品有限公司于2007年将“流心”申请注册在第30类,目前,该商标已处于无效状态;诺尔有限公司于2016年将“流心”申请注册在第30类的“粽子”“包子”上,目前,该商标处于注册状态;周映彤Y241880(9)于2017年将“流心”注册在第30类的“调味品”“咖啡”和“茶”等商品上,目前,该商标正处于异议状态。

(三)将含有传统节日名称“中秋节”的词语申请注册为商标的情况分析

        “中秋韵”等含有传统节日名称“中秋节”的词语是否可申请注册在包括“月饼”在内的第30类呢?经查询,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在第30类申请注册的“中秋韵”商标被驳回。

商评字[2019]第0000147575号关于第29465243号“中秋韵”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中,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中秋韵”易使人联想到中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中秋节”,作为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9类香肠、肉等商品上不易被相关公众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识加以识别,缺乏显著特征,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依照《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如下: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由此分析可见,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在第30类申请注册的“中秋韵”作为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0类上同样缺乏显著特征,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此外,《商标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若将传统节日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也并不能排除他人在商业活动中善意地、正当地使用。节日商标在保护力度上也十分有限,从商家的角度看,仅以传统节日名称进行注册的商标潜在价值并不高,注册下来的成功率也极低。

          总之,商标起名除了新颖、独特、易读易认易记,还要“合情合理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商标设计规律进行考量。

         盘点月饼界的商标之争

(一)香港荣华和顺德荣华商标之争

          由于两者在包装上极其相似,自1999年首次法律诉讼起,香港荣华和顺德荣华双方围绕“谁在侵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是否规范使用”等争议焦点展开达10余年的商标之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荣华”月饼商标战的终审判决为顺德方需赔10万元。

(二)安琪月饼和乐琪月饼商标之争

          因认为其月饼特有的包装、装潢被仿冒,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安琪月饼”将“乐琪月饼”告上法庭。深圳中院做出终审判决,认为乐琪公司擅自使用与安琪公司知名商品特有装潢相近似的装潢,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乐琪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乐琪月饼的包装装潢,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共计人民币8万元。

(三)华美月饼和湘妹的月饼商标之争

          2013年中秋节前,华美公司工作人员在湖南发现有公司“山寨”了华美月饼的包装,包括了“礼月传情”“福贵年年”和“感恩月”三个系列。于是,华美公司将卖出月饼的湖南湘妹食品有限公司告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就以上三个系列商标维权。

          2015年,湖南省高院对华美公司就华美月饼包装“礼月传情”“福贵年年”和“感恩月”3个系列遭湖南湘妹食品公司商标侵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长沙市中院对“礼月传情”“福贵年年”案的判决,改判华美公司胜诉,而“感恩月”案则维持原判,湖南湘妹食品公司需赔偿华美公司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