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英文、颜色、声音等等,其中声音商标比较少见,但是并非没有。我国共有716件声音商标的申请,但是成功注册的却屈指可数。
最近,酷狗就因为申请了一件声音商标,吸引了众人的注目。酷狗公司一共申请注册了39件声音商标。
在2014年-2017年间,酷狗公司陆续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声音商标“hello kugou”,但不幸的是,2017年之前的商标都被驳回了。
不过酷狗公司显然没有放弃,而是在2017年再次申请了“hello kugou”声音商标,却再一次遭遇驳回,酷狗公司这次向商标局提起了复审。
酷狗公司复审理由:其申请的商标为独创的听觉形象识别标识,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和识别性;在相关公众中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备区分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且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的关系;其名下第41类“酷狗”商标已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hello kugou!”商标也已获得第9类及第41类商标注册保护。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过复审,商标局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可证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商品上,经过长期使用已与申请人建立起特定联系,取得了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未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同时,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其余复审商品上,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
故商标局决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声音商标
那么,什么是声音商标?注册声音商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声音商标是指由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本身构成的商标。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也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
一、声音商标的形式审查:申请注册声音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存放在一个音频文件中。
通过纸质方式提交的,音频文件应当存放在只读光盘中,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通过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应按照要求正确上传声音样本。音频文件格式为wav或mp3,小于5MB。声音样本应当清晰,易于识别,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相互一致。
(1)音乐性质声音商标描述
音乐性质声音商标应当用五线谱或简谱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五线谱或简谱和文字说明作为该声音商标的商标图样。五线谱或简谱应当清晰、准确、完整。
(2)非音乐性质声音商标描述
非音乐性质声音商标应当用文字加以描述。文字描述作为该声音商标的商标图样。文字描述应当清晰、准确、完整并易于理解。
(3)兼有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的声音商标描述
兼有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的声音商标,应当用五线谱或简谱对音乐性质部分进行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用文字对非音乐性质部分进行描述。五线谱或简谱和文字作为该声音商标的商标图样。申请人还应当说明以何种方式或者在何种情形下使用声音商标。
二、声音商标的实质审查
(1)声音商标禁用条款审查:比如与我国或外国国歌、军歌或国际歌等旋律相同或近似的声音;宗教音乐或恐怖暴力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声音。
(2)声音商标显著特征审查:比如仅直接表示指定商品或服务内容、消费对象、质量、功能、用途及其他特点的声音,缺乏显著特征;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声音。
(3)声音商标相同、近似审查:包括声音商标之间和声音商标与可视性商标之间的相同、近似审查。原则上,声音商标以听取声音样本为主进行相同、近似审查。
两声音商标的听觉感知或整体音乐形象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声音商标中语音对应的文字或其他要素,与可视性商标中含有的文字或其他要素读音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的,判为相同或近似商标。
在商标领域,可视性商标一直居于主导地位,但是随着商标数量的日渐增多,可视性商标趋同以及消费者视觉疲劳等已成为阻碍品牌传播的重要因素。声音商标能带给消费者更多的心理暗示,品牌若以声音商标展开品牌的听觉营销,可能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