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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贩卖“饿了么”骑手物资,被饿了么起诉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 2020-01-03 09:40:11  来源: 一品标局  浏览量: 221

        自从外卖火了之后,我们在街上随处可见穿蓝色、黄色冲锋衣的骑手,网上还出现了大量的骑手装备。


 

        然而有人却因为销售带有“饿了么”注册商标的骑手装备,被饿了么平台运营方拉扎斯公司起诉侵权,并判赔15万余元。

 

        邓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蓝迅公司原来与饿了么签订一年的网上订餐及配送服务,双方约定蓝迅公司下属骑手需穿规定服装,并且该物资必须从饿了么官方途径购买。


 

        但是饿了么提供的骑手物资太少,邓某就从其他渠道购买,还推荐给其他城市代理商,结果代理商都来找他购买,生意越做越大,邓某就开了一家名为“饿店”的饿了么物资专营微店。

 

        万万没想到,这件事被饿了么知道了,饿了么就以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要求邓某停止侵权,并注销其微店。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使用“饿店”的网点名称与“饿了么”注册商标容易造成混淆,构成商标侵权,但其销售涉案商品的行为与饿了么商标核定服务的范围不一样,不构成侵权。


        此外,由于饿了么骑手及其装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告销售的头盔、餐箱、冲锋衣等产品与其相似,容易让人误以为是原告生产或授权生产的,属于不正当竞争。


        鉴于原告因被告侵权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及被告因侵权行为的获利均无法确定。经过综合考虑,判决邓某赔偿饿了么15.73万元。


        邓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上诉。二审认为,邓某侵权行为成立,故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故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