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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师傅”商标侵权案新进展 侵权商标被判无效

发布时间: 2020-01-17 10:06:33  来源: 社标网  浏览量: 184

        因不服原商评委就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鲍才胜公司)针对17899096号“鲍师傅Bao Shi Fu及图”商标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所作出的裁定,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易尚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近日,该案迎来一审判决!


        鲍师傅,是江西资溪人鲍才胜注册最早的商标品牌,2013年,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 “鲍师傅”商标,2014年正式获得“鲍师傅”商标所有权,用于经营糕点、面包等商品。


        易尚公司以食品技术研发、食品市场调查、酒店管理、餐饮企业管理等为主要经营范围。是一家专注于中西美食文化发展,食品研究与技术开发、餐饮咨询与策划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餐饮发展企业。


        易尚公司通过转让形式获得了第17899096号“鲍师傅Bao Shi Fu及图”的商标专用权,而鲍才胜公司于2018年2月向原商评委对该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原商评委经调查认定,该商标与鲍才胜公司的“鲍师傅”商标成近似商标,故对该商标作出无效宣告。易尚公司不服裁定,提前上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定易尚公司的“鲍师傅Bao Shi Fu及图”商标与鲍才胜公司的“鲍师傅”商标构成近似,故驳回了易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