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高晓松策划、多家音乐和视频平台共同发起、集结了数百位明星的“相信未来”义演在近期获得广泛关注,且口碑不俗。但未曾想这样一次公益演出,却牵扯出版权侵权争议。
近日有网友指出,其在“相信未来”义演第二场中看到了自己被收录在凤凰网《在人间》视频中的8幅摄影作品,经询问相关编辑后得知,“相信未来”义演视频制作组在凤凰网编辑和其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在人间》视频中截取了上述8幅摄影作品,用作参演艺人郝云《回到那一天》视频中的音画插图。该网友将这件事曝光在微信朋友圈后,收到的各种反应大相径庭。有人表示这是行业常态,默认标注了原作品出处就行;有人则说不应该对公益作品有过高的版权要求。
然而,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商业性使用并不是侵犯著作权的必要条件,“相信未来”义演发生的涉嫌侵权事实在于,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裁剪方式抹除水印、截取组图内容片段、删除图片本来的文字说明,破坏了原作品完整性,且没有署名图片作者和作品名称,仅仅是在图片最下方标注“图片素材来源于公众号在人间living”,这已经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人身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9款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这也常常成为公益作品制作方的抗辩依据,但其前提是,“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点评
公益演出为“大爱”发声,也要注意不能损害“小众”权益。公益演出之于大众是为了传播正能量,之于所使用作品的原作者同样不能让他们留下“阴影”。公益演出应认真履行版权注意义务,尊重付出,暖意无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