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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匹奴?七匹狼将其无效

发布时间: 2020-06-02 09:15:32  来源: 网络  浏览量: 227

        异议人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谷四红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28期《商标公告》第31919058号“七匹奴”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知识产权局认为被异议商标为“七匹奴”,指定使用于第18类“动物皮;钱包”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6450276号、第16791069号“七匹狼”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8类“半加工或未加工皮革”、“马具配件”等。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类似,且被异议商标“七匹奴”与异议人引证商标“七匹狼”仅一字之差,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鉴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先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被异议商标易使消费者误认为系异议人系列商标或与异议人存在某种关联。故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构成使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1919058号“七匹奴”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七匹奴从视觉上,含义上均与七匹狼打擦边球,七匹狼是一家知名企业,无论从市场还是知识产权上都不能接受七匹奴商标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