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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加多宝使用“怕上火喝XXX”系列广告语,不侵权

发布时间: 2020-06-29 09:36:56  来源: IPRdaily  浏览量: 257

        近日,加多宝凉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称,公司日前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驳回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

        这意味着,加多宝可以继续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的广告语。



       根据加多宝的公告,该案源于广药王老吉起诉广东加多宝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的广告语侵犯了广药王老吉利益,广药不服广东高院的二审判决,向最高法请求再审,最高法最终再次驳回“广药王老吉”的申请。

       加多宝称,法院生效裁判书认定,“怕上火喝XXX”广告语系由加多宝首先创设并持续使用,在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商标许可使用关系已经终止,加多宝公司在已将其凉茶产品改用“加多宝”商标的情况下,加多宝将其创设并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XXX”登广告句式改用在“加多宝凉茶”产品上进行宣传。因此,加多宝宣传使用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具有正当性,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喝公认的商业道德。

       王老吉母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600332.SH)于6月20日就曾公告此次判决结果,并表示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由加多宝集团运营的“王老吉”凉茶曾是中国凉茶行业无可争议的巨头,市场份额常年保持第一。但从2005年起,加多宝与王老吉实际控股方广药集团围绕商标使用期限一事纷争不断,最终加多宝方面败诉,2012年不得不更换产品名为“加多宝”。此后加多宝元气大伤,市场份额逐渐被王老吉超越。

       虽然更名为“加多宝”,但其与广药集团的官司却一直持续到现在,双方在商标权、广告语、包装风格上都各有争议。

       双方对“怕上火喝XXX”该广告语的纠纷可追溯至2012年,由广药集团对加多宝发起了不正当竞争的诉讼。在一审判决中,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加多宝停止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等广告语。加多宝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6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并驳回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广药集团主张的“怕上火喝王老吉”和“怕上火喝XXX”不是知名商品的特定名称,加多宝的被诉广告行为不会造成市场混淆,并不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广东省高院的判决,广药王老吉并不表示认同,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再审。根据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再次驳回了广药王老吉的申请。

        随着在与王老吉的官司逐步解决,以及和中粮包装的纠纷逐步和解的过程中,加多宝也重提上市之路。2018年3月,加多宝集团宣布启动上市计划,将对经营思路、经营架构、管理体系等进行重大调整,争取三年内实现公司成功上市。据加多宝自己公开的数据,2019年加多宝集团实现了大幅度盈利,预计2020年加多宝经营业绩将在2019年的基础上会有较大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