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件围绕的核心之一便是关于免费观看VIP视频资源、屏蔽视频广告的问题。
万凯达公司经营了一款叫做“电视控”的软件,可以将手机中播放的视频投屏到电视观看。但通过“电视控”将优酷网的视频内容投屏到电视时,可以屏蔽原视频片头的广告,而且普通用户也可以直接观看优酷网VIP视频资源。
优酷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万凯达公司诉至了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被告此种行为,一方面使优酷公司从视频播放中可获得的广告收益减少,另一方面使优酷公司可获得的VIP充值费用减少,而这两项费用均为视频网站重要的收益来源,一旦失去了这两项收益将会致使网站经营难以持续。
被告的行为干扰了优酷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了优酷公司本应获得的合法利益,对优酷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维持一审判决万凯达公司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80万元及合理开支6.5万元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