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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树集团申请“国宴饮料”相关商标被驳回,法院:易产生不良影响

发布时间: 2021-04-09 10:33:02  来源: 财经网  浏览量: 192

椰树集团申请的第37334439号“椰树YeShu Coconut China State Banquet Beverage及图”商标,其在注册申请被驳回后发起的诉讼,也被法院判决败诉。


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的判决书披露,椰树方面认为,诉争商标属于原告的延伸性商标,可整体翻译为“椰树椰子中国国宴饮料”,整体视觉效果、呼叫、含义等与我国国家名称未构成相同或者近似,相关公众能够对诉争商标进行有效识别,不会造成混淆和误认,不存在欺骗性。

 

但法院认为,本案中,诉争商标“椰树YeShu Coconut China State Banquet Beverage及图”,其中含有我国国家名称“China”,指定使用在复审商品上,易使社会公众产生不良影响,诉争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